交易审核

  • 文件名称

    文件有效性要素

    文件审核要点

    批准文件

    应载明转让事由;同意或修改转让方案;转让的产权项目(或称标的)和价格;部分转让的明确其比例;对受让方有要求的提出基本条件。

    (受让批准文件可参照)

    1.对所转让的产权项目(或称标的),按照规定确定转让方和有资格的批准方;

    2.批准文件内容与交易合同的产权项目及其约定条件相符;

    3.批准文件如是二级公司(子企业)所出,其批准主体资格应有依据;

    4.内部机构盖章的批文无效。

    国有资产产

    权登记证

    年检盖章

    转让的产权应与产权登记证相关

    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盖章且由注册评估师签字后出具;

    视资产权属关系,由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确认书。

    1.确定转让的产权应有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2.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确认结果的90%,如低于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3.交易的产权应符合评估有效期的规定(包括允许延长的期限);

    4.交易的产权与评估内容、范围、对象等相符的情况。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而制订的章程中股东会权限,会议决议履行相应程序,符合规定人数且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1.转让方决议——明确转让事由、转让产权名称及价格、转让产(股)权比例、受让方名称、受让产权比例。

    2.标的方决议——明确标的方产(股)权价格及整体或部分转让的比例。

    3.受让方决议——明确受让事由、受让企业产权名称或受让股权名称及比例、受让价格。

    1.整体转让还是部分转让;

    2.内部股东转让还是对外转让;

    3.一转多、多转一、多转多情况,且转、受让的比例应该相对应;

    4.章程修改和股东变化情况;

    5.转让方与标的方决议内容相对应情况;

    6.法人还是自然人股东,相应提供的材料情况;

    7.转让方和受让方为同一签名时,有否自卖自买情况。

    董事会决议

    明确转让事由、转让产权名称及价格、转让产(股)权比例、受让方名称、受让产权比例。

    1.确定企业的情况(性质),分类采用董事会决议;

    2.对照章程审核决议的有效性;

    3.区分决议指向的是转让方还是标的方;

    4.决议是审议性还是决定性的。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决议

    根据批准的公司章程规定,按照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会议和决议均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并通过,且签名。

    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依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的权限所形成的决议,并签名。

    总经理办公

    会议决议

    明确转让事由、转让产权名称及价格、转让产(股)权比例、受让方名称、受让产权比例;

    决议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总经理签名。

    1.决议一般与批准文件共同使用;

    2.确定决议指向的产权关系;

    3.决议内容与批准文件相符,且以批准文件为准。

    公司章程

    符合“公司法”规定

    1.提供与本次产(股)权交易相关的章程;

    2.章程对照股东(董事)会决议;

    3.必要时应查询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

    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

    或副本)

    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发

    1.合法经营期限且年检合格;

    2.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与章程相符。

    资产负债表

    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制作

    1.与本次产权交易的关联程度;

    2.与评估报告的相关性;

    3.对外投资的限定。

    验资报告

    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

    出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与章程一致。

    上市挂牌申请表

    转让方盖章

    1.挂牌程序与交易行为(方式)的联接;

    2.挂牌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的变化;

    3.挂牌与交易代理非同一家机构时的衔接。

    资信证明

    合法机构出具并盖章

    判断信用状况,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足够的受让能力。

    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出具的合法证件

    1.核对姓名、性别、住址、国籍、照片等与实际情况的一致;

    2.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