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

  • 股权转让基本流程
    1.由出让方与产权经纪机构签订产权出让委托代理合同并商定挂牌条件,出让方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工作周期3-5个工作日);
    2. 由产权经纪机构代出让方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挂牌出让,递交出让材料进行审批(工作周期至少3-5个工作日,交易所初审至复审需3个工作日,并视交易所审核情况可能需要补缴相关材料);
    3. 产权正式挂牌出让(交易所审核完毕后正式挂牌,挂牌周期为法定的20个工作日),意向竞买人于挂牌期间内通过产权经纪机构申请举牌;
    4. 挂牌截止,交易所向出让方代理机构出具通知书,告知意向竞买人数量及名称,须由出让人对其资质进行审核和确认(须由出让人盖章确认文件,工作周期2-3个工作日);
    5. 意向竞买人资格确认后,交易所通知其递交保证金(工作周期2-3个工作日);
    6. 根据挂牌条件的约定和意向竞买人的数量决定交易方式(1家竞买人为协议,2家或以上采用竞价方式:拍卖或网络竞价;工作周期3-5个工作日);
    7. 交易成功由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工作周期1-3个工作日);
    8. 受让方根据约定支付成交产权交易价款(5-10个工作日,由出让人在挂牌文件中约定);
    9. 交易所收到受让人的交易价款后出具产权交割单据,并与出让人完成价款结算工作(工作周期2-3个工作日)。


    股权受让基本流程

    由受让方与经纪机构签订股权受让委托合同并商定受让举牌价格等,受让方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由经纪机构代受让方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举牌受让,并递交受让材料;
    3. 挂牌截止,交易所发放资格确认书,受让方递交保证金;
    4. 根据挂牌约定的交易方式-协议转让(1家受让人)或竞价转让(2家及以上受让人);
    5. 交易成功由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
    6. 受让方根据约定支付成交股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
    7. 交易所收到受让人的交易价款后出具产权交割单据,并与出让人完成价款结算工作。